行政审批之十:转业军官安置工作

转业军官安置工作
一、政策依据:
  1、《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〈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中发[2001]3号
  2、《内蒙古党委政府军区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全区军队转业安置工作的通知》(内党发[2001]17号)
二、安置程序:
  1、审核转业干部档案、配偶户口、结婚证;
  2、移交档案,下达安置任务;
  3、制定和公开安置计划;
  4、落实单位;
  5、办理报到手续;
  6、进行岗前培训。
三、责任处室:军官转业安置处 联系电话:0471-692569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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